职工发生工伤后,除了积极治疗外,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也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分为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此时工伤待遇赔偿的期限与工伤认定期限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种是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支付工伤待遇,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此时职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该仲裁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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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在执行职务活动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包括: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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