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某国企领导胡某某与一女子牵手逛街的街拍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网友扒出,胡某某为中石油旗下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目前身份已婚,而与他在大街上公然牵手“秀恩爱”的女子,却不是他的老婆,而是他的女下属董某某,二人疑似婚内出轨。
*胡某某与董某某牵手照,图片来源于网络 事发后,该街拍视频已被摄影师删除,但据媒体报道,目前,涉事两人均被停职,正在接受纪委调查。 一段普通的街拍视频,却牵出了国企领导、职工的违纪行为。有人为这种街拍叫好,也有人质疑街拍他人是否违法? 近年来,街拍十分流行,街头拍客们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只要是能夺人眼球的通通都要拍下来,上传到网上,以获取点击和关注。而在街拍火热的背后,其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等法律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讨论。 在街拍中,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拍摄者,也可能成为被拍摄者,关于街拍的法律问题,关乎到我们每一个人。下面崇辩律师事务所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解读“街拍”的法律风险。 01|未经他人同意的街拍违法吗?
答:街拍应得到他人的同意,未经他人同意的街拍行为违法,属于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02|街拍什么情况下不违法? 答:街拍若处于学习研究、新闻报道、展示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等目的,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03|如何避免街拍的法律风险? 答:1、拍摄前最好能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在街拍的时候让拍摄对象签署许可协议,留下联系方式。倘若当事人不同意,最好立即停止拍摄。如果非要拍照,不要突出面部等容易被人识别的特征,尽量规避面部。 2、商业用途的街拍要与被拍摄者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如果拍摄的作品将用于商业用途,为了避免作品将来会带来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以及名誉权等人格权方面的法律风险,拍摄者最好能与被拍摄者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 3、上传街拍图片/视频前做好隐私保护。拍摄视频以后别急着上传,看看是否可能会影响到被拍摄者的人格尊严、隐私等。同时,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拍摄对象的面部进行模糊化处理或者打马赛克,对声音进行变声处理等。 街拍有风险,上传需谨慎,拍客们有进行拍摄和公开的自由,但自由是有限度的,一旦越了界,侵犯到了他人权益,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了。如果把握不好其中的尺度,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帮助评估风险。 找律师,选崇辩 临沂律师,崇辩更专业 崇法辩理,维护公平正义!
我国是世界贸易大国,我国的每年进出口的货物是非常多的,进出口货物的就需要报关,由海关进行检查,报关时需要填报报关单的,那么伪造报关单承担哪些刑责?下面由崇辩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在执行职务活动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包括: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等。
对于海关报关流程是怎样的,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崇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