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规,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都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但一些用人单位刻意规避正常裁员程序,为了让员工“主动离职”,使出花式“套路”,以达到“低成本裁员”目的。那么,遭遇套路裁员怎么办?
01
识别常见裁员“套路”
● 强制加班
通过延长工作时间,逼迫劳动者“熬不住”了,主动辞职。
● 降低收入、不发年终奖、拖欠工资
通过各种隐蔽或强制手段降低劳动者收入,制造经济压力逼劳动者辞职。
● 调动岗位,更换工作地点、城市
● 绩效考核“加码”、进行末位淘汰
加重 KPI考核指标,让劳动者感到“亚历山大”,完不成绩效考核,就拿不到足额绩效奖金,甚至面临末位淘汰。
● 精神施压
各种找茬碰瓷,让劳动者“不爽”,施加精神压力,攻破心理防线。
● 无薪长假或调休
● 冷落闲置
不派活,把劳动者“晾”在一边,通过边缘化打击工作积极性和成就感,逼迫劳动者主动离职。
● 口头通知某员工“明天不用来上班”,而后却以旷工为由解雇员工;
● 事先关闭员工的电子打卡系统,而后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
02
如何见招拆招?
● 对合法权益“心中有数”,依法维权
以调岗为例,对于用人单位的调岗权,《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主动给劳动者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
2、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工作岗位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技能的途径,单方面再次给劳动者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而面临经济性裁员之前,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变更一次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变更岗位。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调岗安排,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恢复其原工作岗位。
● 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苗头出现时,就要多留个心眼,便于在维权时进行举证。对涉及工资、加班、打卡等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要及时截图保存,留作证据。
● 借助外力“巧”维权
当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除诉讼外,可以寻求企业工会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负有监督职责,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规做法,为劳动者提供权利救济途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以上内容综合整理自网络
找律师,选崇辩
临沂律师,崇辩更专业
崇法辩理,维护公平正义!
山东崇辩律师事务所
崇尚法律 客户至上
山东崇辩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律所成立以来,坚持走数字化的路线,坚持一切服务产品化,一切服务数字化,不遗余力地不断优化和提升律所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能力,不断优化和提升律所的服务型管理的举措和方案。始终秉承“崇法辩理”的执业理念,依靠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坚持做客户“经营的参谋,发展的守护者”。
律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开元上城国际B座12层
联系电话:0539-7929111
律师微信: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添加微信shandongchongbian交流。
我国是世界贸易大国,我国的每年进出口的货物是非常多的,进出口货物的就需要报关,由海关进行检查,报关时需要填报报关单的,那么伪造报关单承担哪些刑责?下面由崇辩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在执行职务活动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包括: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等。
对于海关报关流程是怎样的,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崇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