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实践中
部分用人单位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中途单方辞退人
可能还面临赔偿金的问题
二倍工资及赔偿金具体如何计算?
下文通过审判实践的一个真实案例
讲清有关二倍工资及赔偿金计算这两大问题
基本案情 老王上有老下有小,找工作不易。几经辗转,于2020年8月30日入职包头市某置业公司,担任房产中介。工作后公司一直没有与老王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仅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老王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新房、二手房、代办过户等房产经纪工作,公司每月分两次向老王支付工资,工资构成主要为底薪+绩效+销售提成+销售奖金+某某同城端口补助。 2022年4月24日,如往常一样正常上班的老王在公司微信群中看到一条晴天霹雳的信息:“老王因个人原因不服从区域管理,经区域决定作出开除决定!其他人引以为戒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明所以的老王就这样被公司解雇了。 劳动仲裁 老王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双方对仲裁结果均不服,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青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判决如下:包头市某置业公司支付老王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8月29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70760.09元以及经济补偿金16404元。 法官评析 二倍工资问题 老王在2020年8月30日入职置业公司,2022年4月被公司解雇,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老王主张该公司向其支付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8月29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工资从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开始起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一个月。本案中,老王主张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8月29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且应按照老王每月实际发放的基本工资计算,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二倍经济补偿问题 本案中,包头市某置业公司以老王不服从管理为由将其辞退,但却未举证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根据老王提供的相关证据,老王未被解雇前每月平均工资为4101元,且其工作已满一年半,可以申请二倍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案中,老王的经济补偿金应为16404元。 法官提示 劳动者遇到侵犯自己权益的情况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时足额发放薪酬到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在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希望每一个劳动者,用自觉而创造性的劳动付出,去享受由此带来的充实回报;希望每一家企业和老板,能带领一个个劳动者及其身后的家庭,铸就自己不可替代的产品或服务,共同去开创美好生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国是世界贸易大国,我国的每年进出口的货物是非常多的,进出口货物的就需要报关,由海关进行检查,报关时需要填报报关单的,那么伪造报关单承担哪些刑责?下面由崇辩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在执行职务活动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包括: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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